一、短期借款的核算:
短期借款是指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等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種借款。短期借款一般是企業為維持正常的生產經營所需的資金而借入的或者為抵償某項債務而借入的款項。
二、短期借款的利息結算方式:
短期借款的利息結算方式分為按月支付、按季支付、按半年支付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方式。
如果企業的短期借款利息按月支付,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歸還本金時一併支付、且數額不大的,可以在實際支付或收到銀行的計息通知時,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如果短期借款的利息按期支付(如按季),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歸還本金時一併支付、且數額較大的,為了正確計算各期的盈虧,應採用預提的辦法,先按月預提,計入當期損益,到期在進行支付。
三、短期借款的財務處理:
1、取得短期借款
2、借款利息的處理(1)直接支付借款利息(2)預提短期借款利息(3)歸還短期借款